近期,某些机构和个人假冒本协会名义,以山寨社团名义混淆试听,欺骗书画家出书、拍卖及从事违规文化活动,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,给本会带来严重信誉损失。本会已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究。本会目前除在大同、保定、青海海东设有联络处外,其它任何地方没有设立分会、创作基地等,也没有委托任何机构行使本会权利。请大家提高警惕,凡有收到让交费信息,做到不听不信不理会。
入会要求
要求拥护中国书画名家协会章程,愿意遵守中国书画名家协会个人会员准则,并符合入会条件的,可申请加入中国书画名家协会。入会人员不论资历深浅、职位高低,一律平等。 第一条:凡申请入会者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。 1、在全国性书画大赛或展出中获奖者。 2、作品创作具有较高水准,在书画界享有较高声誉者。 3、书法或美术作品参加过本会系统主办的展览并获奖者。 4、从事美术教育、编辑出版或群艺活动成就卓著者。 6、有一定书写、绘画水平,经本会理事或会员推荐,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者。 7、从事书画以外艺术创作范围的工艺美术创作以及从事影视、舞台美术创作有较大影响者。 第二条:申请入会者须自愿申请,填写入会登记表,附有关材料,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本会会员。 第三条:会员资料将上传协会官方网站。 第四条:会员有权利参加协会举办的笔会、联谊会、采风活动等(多以企业界赞助形式)。 第五条:本协会帮助会员策划、出版个人专集,开展展览活动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。 第六条:本会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书画家的一切权益,在会员权益受到侵犯时,依法采取保护措施。 第七条:会员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罢免权;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实施方案提出修改意见。 第八条:会员应相互团结,须共同维护本会的声誉和权益。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,即停止其会籍。
备 注: 1. 所寄作品、资料保留协会存档。 2. 免冠1寸相片3张。 3. 发放本协会烫金会员证书,享受本协会的一切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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